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09 公 开 人: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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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8-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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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郭银的申请,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湘02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2026)湘0204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经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株洲市壹品优鲜果蔬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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