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902破22号浙江半岛船业、浙江盘峙船舶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浙0902破22号浙江半岛船业、浙江盘峙船舶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1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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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2024)浙0902破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船业”)、浙江盘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峙船舶”,与“半岛船业”合称“债务人”)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半岛船业和盘峙船舶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并完成重整工作,维护企业经营价值,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债务人概况

半岛船业于2004年10月20日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登记注册成立,曾用名为舟山市安达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法定代表人王海凤,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经营期限为2004年10月20日至2054年10月19日。公司经营范围为船舶、船用设备及其它机械设备、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修理;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设计、制造与销售(包括石油勘探平台、浮式储油装置等);造船技术咨询;钢结构件安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盘峙船舶于1980年8月27日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登记注册成立,曾用名为舟山市定海盘峙船厂、定海县盘峙船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东山头,法定代表人任国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经营期限为1980年8月27日至2030年8月26日。公司经营范围为船舶、船用设备及其它机械设备、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修理;造船技术咨询;钢结构安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二)债务人生产经营情况

半岛船业主营业务为建造、维修海洋工程船舶、化工船舶、现代豪华游艇、军工产品、钢结构制作以及各类特种船舶。

半岛船业除自身开展船舶维修业务之外,将名下的3万吨级船坞及配套的8万吨级码头中的1号泊位码头及部分设备设施租赁给第三方承租人,双方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承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搬迁,若承租人逾期搬迁须支付加倍租金,逾期超过2个月构成重大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并且管理人有权罚没保证金。

盘峙船舶主营业务为坞修、大修、改建各类船舶。

盘峙船舶将坐落在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东山头的部分船厂(主要设备有船坞:长90M宽23M高6.8M一座,码头:82MX11M(5000T)一座)出租于第三方承租方,双方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承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搬迁,若承租人逾期搬迁须支付加倍租金,逾期超过2个月构成重大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并且管理人有权罚没保证金。

二、债务人资产情况

债务人名下核心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码头及船坞、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岸线使用许可和机器设备。

1、房屋及建筑物:1)半岛船业名下的船体车间、办公楼、综合车间、设备仓库、涂装车间、跨海大桥等。有房产证建筑面积约23,407.71平方米,无房产证建筑面积约22,000.00平方米;2)盘峙船舶名下的招待所、办公楼、轮机车间、船体车间、加工车间等。其中有房产证建筑面积约7,675.67平方米,无房产证建筑面积约2,037.62平方米。

2、码头及船坞:1)半岛船业名下有8万吨码头一座、3万吨级船坞一座、8万吨级船坞一座(前述3项均设有抵押),另有400吨重机码头一座和大坞门停靠码头一座;2)盘峙船舶名下有5千吨浮码头一座、5千吨船坞一座、1万吨船台一座以及2千吨船台一座(前述4项均设有抵押)。

3、土地使用权:1)半岛船业名下2块土地,均为工业用地,总面积107,066.32平方米,均设有抵押;2)盘峙船舶名下3块土地,均为工业用地,总面积107,748.00平方米,均设有抵押。详见下表:

半岛船业土地使用权证清单:

证照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证编号舟国用2010字第0100085号舟国用2010字第0100092号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证照日期2010年1月7日2010年1月7日
终止日期2056年7月17日2056年7月17日
产权面积49,836.47平方米57,229.85平方米

盘峙船舶土地使用权证清单:

证照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证编号舟国用2008字第 0101930号舟国用2008字第0101929号舟国用2008字第0101629号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证照日期2008年6月2日2008年6月2日2008年5月12日
终止日期2051年5月27日2051年5月27日2053年8月12日
产权面积31,420.00平方米1,006.00平方米75,322.00平方米


4、海域使用权

半岛船业海域使用权证清单:

证照名称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证
权证编号103300110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16691号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20561号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20560号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23479号
地类(用途)-工业用海路桥用海船舶工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
证照日期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7日---
终止日期-2060年5月6日2056年4月25日2031年4月25日2025年9月9日
产权面积0.3036公顷4.7693公顷0.8039公顷0.1404公顷28.2026公顷

上述部分海域使用权对应的海域已于2009年填海。

盘峙船舶海域使用权证清单:

证照名称海域使用权证
权证编号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11178号
地类(用途)船舶工业用海
证照日期2023年7月4日
终止日期2029年9月26日
产权面积1.7505公顷

5、岸线使用许可:根据舟山港务管理局出具的行政批复,半岛船业可使用位于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大王脚板地段岸线430.78米;盘峙船舶可使用位于定海盘峙东山头村地段的岸线300米。

经管理人调查发现,盘峙船舶的上述岸线对应的行政批文于2020年到期。目前管理人正在积极与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沟通了解再次获得使用许可的途径。

6、机器设备:1)半岛船业名下主要设备有:400T龙门吊一台、300吨龙门吊一台、150吨龙门吊两台、60吨门座式吊钩起重机一台、40吨门坐式吊钩起重机一台、双梁桥吊六台以及全套平面分段流水线等;前述的300T龙门吊、400T龙门吊、150T龙门吊各一台、平面分段流水线一条设定了融资租赁,根据生效判决,上述设备所有权属于其他方,对方有权在破产程序中行使取回权。意向投资人在尽调期间可向管理人申请相关信息。2)盘峙船舶名下主要设备有:变压器设备一套、60/5T门式起重机一台、双边数控切割机一台、50T通用门式起重机一台、500T 单臂油压机一台、卧式车床一台等设备。

三、招募遴选须知

(一)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为统筹协调推进半岛船业和盘峙船舶实质合并重整工作。

(二)招募须知

1.  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或其他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完成报名并通过初步审查,并签署附件所示的保密协议后,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投资协议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管理人有权视实际需要延长意向投资人招募期。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按期交付保证金与投资价款;

3.  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4.  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6.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分配等;投资联合体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与战略投资人,联合体中至少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4和5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尽调并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提交切实可行的、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报名意向书(附件1)、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金额、支付方式、重整目标资产(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部分资产为目标资产,但整体接盘的方案在遴选时将予以优先考虑)、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征信报告、经办人授权文件(附件3)与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附件5)供管理人审核。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意向投资人符合主体资格要求且重整投资方案要素齐备的,将通知其支付意向保证金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意向投资人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管理人将配合投资人组织尽调,有尽调需求的意向投资人应提前向管理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征信报告与经办人授权文件(附件3)、报名承诺函(附件4),供管理人审查确认其符合报名资质,并交付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后启动尽调工作,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安排的尽调工作予以配合。若经尽调,意向投资人决定退出的,可随时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退款申请,管理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若意向投资人决定正式提交投资方案的,则尽调保证金直接转为意向保证金的一部分。

(二)遴选评审程序

本次遴选将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无条件配合遴选评审工作,确定中选投资人并组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对于通过初步审查但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

(三)签署投资协议

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投资协议中确定的投资总额的20%收取,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和意向保证金(不计息)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可相较于重整投资方案中作出的承诺进一步优化或者就细节问题做补充,但不得低于其之前承诺内容和条件,否则即视为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意向保证金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整投资协议将附条件生效,生效条件包括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资协议》未能生效,管理人将向投资人原额退还保证金,除此之外无需向投资人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1.  邮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海韵大厦16楼

2.  联系人:池万里律师

3.  联系电话:18867112909

4.  联系邮箱:bdcyglr@163.com

五、特别说明

1.  若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行使取回权的,投资人须接受债务人财产范围做相应调减;

2.  意向投资人需接受资产以现状交付,需自行承担无证土地或无证土地上的建筑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拆除等风险;

3.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4.  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和信息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法院确认为准;

5.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根据其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6.  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7.  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及遴选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投资项目,特此公告。

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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