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的预公告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的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2 公 开 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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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的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哨兵科技”)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1月28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推进哨兵科技破产重整相关工作,维护资产价值,管理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后续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对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预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介绍

(一)标的物简介: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竞价成功后,如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将取得重整后的哨兵科技100%的股权。

(二)哨兵科技基本情况

哨兵科技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登记项目登记信息
名称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97069074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市心北路857号108-2室
法定代表人汤海苗
注册资本3297.5971万美元
股权结构哨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1.5090%,浙江哨兵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4910%。
成立日期2009-12-14
营业期限2009-12-14至2049-12-13
经营范围海鲜产品养殖技术、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及相关成果转让(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组织架构董事长、总经理:汤海苗董事:章伟良、汤冰冰监事:汤银仙

(三)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状况

重整投资人付清全部重整投资款后取得哨兵科技100%股权,对应的重整资产为哨兵科技的核心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货币资金。重整资产以移交时的现状确定。如后续管理人在重整期间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经调查发现重整企业还存在其他资产,该资产归属于全体债权人,不属于重整资产的范围,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资产处置方式。

重整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哨兵科技的货币资金余额为974.30元。其中:现金0.00元,银行存款974.30元(以实际归集至管理人账户的资金为准)。

2.长期股权投资

哨兵科技对外投资账面余额10,000.00万元。根据工商登记显示,该对外投资系哨兵科技名下的杭州润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南公司”)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0.00万元,哨兵科技现实缴资本金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据管理人初步调查,该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润南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土地,根据浙(2016)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14645号《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出让合同记载,该宗地系2012年1月21日由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取得,后持有人变更为润南公司。土地坐落于钱江世纪城F-02地块,东南至规划支路,西南至公园西路,西北、东北至规划支路,面积23,420㎡,用途为商业金融业、办公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2年5月11日,建筑密度50%以下,绿地率20%,建筑限高控制在150米以下,最高容积率6.5,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现场勘察,地块目前处于尚未动工开发状态。

(四)润南公司房开项目的优势

哨兵科技的主要资产为对润南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润南公司名下的核心资产为杭州钱江世纪城F-02地块,该项目位于钱江世纪城核心区沿江地块,地铁2号线和6号线交汇处,紧邻钱江世纪城公园。项目周边有诸多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总部大楼,如浙江省交投金融中心、浙商银行总部、浙江商会大厦、传化大厦、杭州国际办公中心等。项目周边商业配套较完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


二、后续竞价要求及说明

(一)投资人主体资格要求

为顺利推进哨兵科技的重整程序,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参加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投资人主体资格条件,同意且能执行并遵守以下全部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重整投资对价;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并明确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4.不得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或当地政府要求不适宜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其他情形。

(二)后续正式竞价事宜

哨兵科技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竞价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将通过网络拍卖竞价的方式确定,确定报价最高者为哨兵科技的重整投资人。参加竞拍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认同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哨兵科技重整方案全部内容,接受重整方案的约束,并应当符合以上“投资人主体资格要求”,竞价成功者在萧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正式成为哨兵科技的重整投资人。

正式竞价启动时间及相关事宜将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

三、特别声明

(一)本次预公告是为了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推介项目,力争哨兵科技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而非正式重整投资人竞价程序,本次预公告不定向确定意向投资人,具体重整投资人的竞价流程及要求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竞价公告为准。

(二)本次预公告所列明的有关情况不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潜在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各位潜在意向投资人商业及法律判断的依据。

(三)本次预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正式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效力。

(四)本次预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潜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哨兵科技及管理人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其参考,潜在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预公告内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在案件实际进展中可能发生变动,如有变动,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预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预公告活动,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的,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章律师0571-87901281/17857155003;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哨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哨兵科技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的预竞价公告-2025031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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