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0-12-10 公 开 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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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03675

本院根据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97日裁定受理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11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负责人:宗士才;联系人:陈庆修、陈闽;联系电话:1382748021813828704810,传真:0755-8281689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英培教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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