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海宁市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3-25 公 开 人: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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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债权人江苏彩虹体育设施材料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海宁市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2025年2月8日,海宁市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2025)浙 0481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通过规定程序选定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经管理人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并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百度等网站查询及债务人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的资产负债表(税款所属期起止:2024-04-01至2024-06-30),债务人无欠付薪金、社保等情况。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4月4日止。职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更正请求并提供相应材料及理由。

特此公示。

海宁市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25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吴燕滨15888320517  黄婷13567160457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广场东区A座20楼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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