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关于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02 公 开 人: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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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马创新: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作出(2024)浙0109破申1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月21日作出(2024)浙0109破申14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高能公司管理人。

根据高能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及审议通过的《关于商标权等资产的变价补充方案及说明》,管理人拟于2025年5月7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对高能公司所持有的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进行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你对管理人即将拍卖的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但管理人无法获取你的有效联系方式,在此公告如下:

   一、若你决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请于2025年5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书面回复并明确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若你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若本次拍卖流拍的,管理人将持续进行第二次拍卖、变卖等程序。故此次流拍后,在后续拍卖、变卖程序中,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若你有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请在每次流拍后随时关注杭州众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的拍卖信息,以便参加竞买。

特此公告。

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13575758876、0571-8653023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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