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法院:(2024)浙1081破62号——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

温岭市人民法院:(2024)浙1081破62号——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

公开时间:2025-04-07 公 开 人: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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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1081破62号之一

2024年9月25日,本院裁定受理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破产清算一案。截止2025年3月20日,经管理人审核和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无争议债权金额共计22029954.53元,已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3302元,而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可分配破产财产仅为3191093.62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目前已停止经营。审理期间,无人提出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本院认为,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任何主体提出重整、和解要求,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3月25日裁定宣告温岭市大溪亚达鞋厂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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