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批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批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3 公 开 人: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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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民事裁定书》,分别受理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2016年8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决定书》,指定四个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17年9月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对重庆第十建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实行合并重整。

    2018年11月19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破产。

    根据第六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罗棚等19笔债权无异议,对李云泽等4笔债权更正无异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9号之五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罗棚等19笔债权、更正李云泽等4笔债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2016)渝0105民破9号之五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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