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招募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招募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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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瑛 联系方式: 1801735056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2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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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招募续建施工单位的公告

2025)日月星破管字第10号

2025428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星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动日月星公司重整工作,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属地政府的支持和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续建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为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发布本招募公告。意向单位须按照本公告要求自行制作、提交相关资料。

(二)本公告发布的日月星公司相关情况供意向单位参考。意向单位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相关商业投资风险。

二、日月星公司及续建项目基本情况

(一)日月星公司基本情况

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准注册成立,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705771547X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准噶尔大道2号日月星商城11栋1号(五彩湾社区),法定代表人:李海侠。债务人注册资本1,2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共1人,截止2025年4月28日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昌吉日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210.00

100%

(二)续建项目情况

日月星公司当前开发项目分为三期:

一期商业街项目包含1#、7#、8#、9#、11#五栋商业楼,均已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共计14,916.17平方米;

二期日月星辰住宅小区项目含16栋电梯洋房(建筑面积51,399.00平方米,主体封顶未完工)2栋配套商业(规划面积4,800.00平方米,待建);

三期土地面积为45,095.23平方米。

本公告招募的续建项目为上述二期项目中的16栋电梯洋房。

因项目施工处于停工状态,具体施工情况以项目现场现状为准,意向单位可提前与管理人联系预约查看该项目开发建设现状,了解相关工作进度。

三、续建工程范围、标准、价款、工期

(一)续建工程具体范围:续建工程范围为上述二期项目中的16栋电梯洋房,具体范围情况及工程量相关情况,意向续建人在提交相关主体资料后通过现场核实、预算、造价等方式与管理人共同核定。工程量仅为暂估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续建完工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三)续建价款:不超过管理人确定的工程造价单位出具的预算价上浮30%。

上浮预算价方式续建仅限于对续建施工单位全额垫资方式续建的补偿,如管理人招募到共益债务资金投资人后,能够以现金方式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的,管理人有权将续建价款调整至不低于工程造价单位出具的预算价。

(四)完工时间:项目自进场施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工。

四、续建资金来源及清偿方式

(一)续建资金来源:由续建施工单位自行筹措全额垫资,不计利息。

(二)续建单位垫资资金清偿方式:续建单位需接受以房抵债方式支付工程款,抵房的价格按市场销售价格或评估价格(二者孰高价)抵顶给续建施工单位,上述工抵房续建施工单位可自行销售,销售费用由续建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五、续建施工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相应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二)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三)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四)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续建全额垫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返还。

(五)需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保障资金。

(六)承诺一旦出现续建方垫资实力不足无法完成续建的情况时,续建已完成的垫资工程量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不再支付,即便需要支付部分款项也不得列入共益债范围。

(七)应具备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意向续建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续建单位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本项目投资续建的决议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续建单位具备本公告第五条中载明的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6.切实可行的续建方案(其中应包括续建范围、续建资金来源、续建施工方案等主要内容)。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的书面材料。

(二)意向保证金

1、意向保证金

1)意向续建单位应以转账方式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200万元,汇入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107108604106

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木萨尔县支行营业部

2)意向保证金于意向续建单位被选定为续建施工单位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续建单位被确定为续建单位后,应于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施工合同,拒绝与管理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2019时。意向续建施工单位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并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碧华府A座2002室

联系人:朱瑛      联系电话:18017350561

(四)遴选流程

1、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材料符合本公告要求。

2、当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为2家以上的,管理人将对意向续建施工人选进行遴选,原则上将确定续建周期最短、报价及结算条件最优者为续建施工单位人选。必要时管理人可组织意向续建施工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3、管理人还将与同时招募的共益债务投资人报名及选定情况确定最终续建施工方式,报名的投资人需接受协调。

七、保密要求

意向续建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日月星公司及项目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崽、资产信息、工程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日月星公司非公开信息。意向续建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些建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意向续建方应向日月星公司或者管理人承担违约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续建施工单位的要约,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公开选聘续建工程施工单位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三)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事项择优确定。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续建施工单位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的进度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受理法院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延长或继续招募计划,管理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不作为对意向续建施工单位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续建施工单位应独立判断、理解并进行决策。

(五)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并同意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六)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可联系管理人咨询。欢迎有意向者前来洽谈,参与续建施工。

特此公告。

 

昌吉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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