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1破4号——杭州富阳云龙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1破4号——杭州富阳云龙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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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云龙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8日作出(2025)浙0111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安支行对杭州富阳云龙造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龙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月21日作出(2025)浙0111破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有效盘活云龙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云龙公司及其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发布云龙公司名下资产暨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意向方联系洽谈。

第一部分 云龙公司基本情况

一、云龙公司概况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材料显示,云龙公司成立于2003-04-23,法定代表人为金龙,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837494545575,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工业功能区(横溪村),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铸造涂料制造;货运: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铸造材料销售。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云龙公司资产概况

云龙公司名下主要资产系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工业功能区)横溪村不动产,主要包括了1宗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且存在多轮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还有部分无证建(构)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据管理人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调取的《杭州市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显示的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国土土地权证号坐落面积(㎡)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
富国用(2007)字第001124号富阳区常安镇(工业功能区)横溪村3706工业出让

(二)无证建(构)筑物

根据云龙公司向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云龙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工业功能区)横溪村宗地内有多处无证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2869平方米(具体以测绘报告为准),同时存在围墙、厂门、厂牌等附属物。经管理人初步核查,截至云龙公司破产受理日,其前述资产存在对外租赁情形。意向投资人可自行调查了解。

(三)机器设备

存放于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工业功能区)横溪村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根据杭富工商抵登字【2018】第53号动产抵押登记书记载,债务人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F22防爆变频分散机2只,搪瓷反应釜6套,变频器2台,搅拌机1台,F30KW防爆变频分散机2台,防爆电机1套,IT三轴搅拌机2台,防爆电机3台,1000*1000碳钢拉缸4只,冷凝器2台,电动单梁起重机1台,叉车1台)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杭州富阳富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金额为500万元。

三、云龙公司负债概况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案件情况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整理已知债权人约30家、债务金额约2200万。

经管理人初步了解,云龙公司负债主要系金融借款及对外担保形成的负债,目前云龙公司管理人正在依法接受债权申报,并开展审查工作。云龙公司的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意向投资人需进一步了解云龙公司的负债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了解。云龙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欠缴情况、主要资产状况、负债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自行决定对云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获取,管理人将协助配合。

第二部分 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招募的投资人包括重整意向投资人和资产收购意向人,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资方式并参与报名。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与报名的投资人磋商情况、破产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债权人代表的意见,综合考量后确定云龙公司资产处置方式(重整、现状网络拍卖等),并根据最终确定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云龙公司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云龙公司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或报名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或其关联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从事化工行业或与云龙公司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5.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同时具备上述第1-4项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2025年5月29日16时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项事项的,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1.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并签署】。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具体收款账户信息可联系管理人索取)。特别说明: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且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最终被通知确定为投资人但未能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兜底参拍协议或违反《保密协议》或有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应提交下列文件,并通过邮寄(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提交: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项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

(4)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交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并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应提供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的文件。

(5)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6)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愿意按本公告等文件参与云龙公司意向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云龙公司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文件;承诺按照管理人指定的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如未能在管理人指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签订兜底参拍等协议的,同意管理人没收缴纳的保证金。

(7)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8)重整意向投资人/资产收购意向人可联合两个及以上的主体自行组成联合体报名,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至(8)项文件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云龙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文件”。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2.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联系人:何律师18367523589;俞律师18258588503。

3.意向投资人如在报名前需提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可与管理人联系,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并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本请与管理人联系索取】,支付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报名的,应在2025年5月29日前再向管理人上述指定账户支付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尽调保证金同时转为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报名的,向管理人提交终止尽职调查且确定不参与云龙公司投资及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管理人收到申请书且意向人投资人无违反《保密协议》等约定的,将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三)遴选方式  

1.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并将在2025年5月30日17时前以短信等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管理人的电话发送入围短信通知。

2.意向投资人收到入围通知后,请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或按管理人要求补充完善拟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或资产收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兜底价格、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等)。

3.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投资方案/资产收购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经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投资人。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正式通知后,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

(四)后续安排

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等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最终选定的程序以及全体债权人会议的相关决议开展相应破产工作。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推进后续的破产程序。

(五)瑕疵提示

1.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云龙公司所享有的对外债权不能足额、按时实现的法律风险。

2.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云龙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失败和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3.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云龙公司及其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目前,云龙公司名下不动产存在对外出租等占有使用情况,存在该租赁协议能否解除以及承租户/占有人能否顺利腾退等相关风险。

4.若云龙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计划经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批准,由重整方自行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并自行承担因经营范围、经营业务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商业风险。

5.若云龙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计划经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批准,重整方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方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方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云龙公司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虑制定符合云龙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

6.云龙公司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云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因承租方搭建附属设施被拆除等法律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富阳云龙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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