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3破34号——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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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温州安盛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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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浙03破34号

本院根据百盛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14日裁定受理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指定温州安盛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20日前,向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金庭花苑2幢1903室,联系电话:张茹芝:18657766762,陈保朱:15382532915)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14: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三法庭(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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