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表决的公告

关于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表决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16 公 开 人: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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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表决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管理人于2020年7月28日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提交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方案通过表决已通过。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的要求对破产资产进行了拍卖,经过拍卖后,仍有部分资产流拍。为处置流拍财产,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日将《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提交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但方案未获通过。为尽快变现财产,现管理人将修改后的《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表决。

本次表决将采取线上、线下两种表决方式:

线上表决方式,管理人将通过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钉钉会议群开通表决通道,债权人可直接通过钉钉软件进行表决。

线下表决方式,管理人将向全体债权人寄送表决票,债权人在收到表决票后填写表决意见后寄回给管理人。债权人是法人的应在表决票上盖章,债权人是个人的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并按手印。

债权人投票可任选上述两种方式之一,如债权人既参加线上表决,又在线下向管理人寄送邮寄表决票的,管理人将以线下收到的表决票为作为有效表决。

表决票设定两个选项,分别为“同意”和“不同意”。债权人只能选择其一。如表决票两项都选、或两项都不选,则为废票。如债权人不投票、投出废票、超过截止时间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本次表决将在2023年2月1日上午9点30分开始,投票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7点30分。邮寄选票截止时间以债权人寄出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116

 

 

附件: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及表决票


附件

附件:江淮变价处理财产方案及表决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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