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3破7号——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3破7号——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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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温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2025)浙 03 破 7 号之二

2025年1月20日,本院根据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债务人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为由, 申请宣告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5月14日宣告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富利得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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