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0破29号——镜康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0破29号——镜康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5-19 公 开 人: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30次
  • 打印

关于镜康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公  示

2025年4月15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0110破申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镜康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康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25年4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担任镜康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受理之日,镜康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144,351.54元,涉及职工共计27人(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镜康视界(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6日

职工债权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职工姓名审查确认金额备注
1张雨露12,205.39
2陈振威9,138.57
3郑涛2,604.00
4胡良才5,584.51
5叶时超7,584.51
6肖利成9,135.57
7张选涛10,093.60
8俎苗苗3,061.00
9鲁凯迪6,500.00
10徐坚2,917.84
11胡惠杰2,917.84
12杨栋2,917.84
13汪文强8,462.17
14王毅磊2,930.66
15任子恒1,158.62
16王肖鹏2,286.82
17傅臻1,666.50
18汪志红2,027.50
19王伟(87)1,444.00身份证后四位:1416
20陈盼盼2,444.44
21曹梦迪7,584.51
22何蒙蒙4,220.87
23徐才香9,130.43
24李杨洋3,726.06
25王伟(90)2,608.29身份证后四位:1817
26薛坤2,000.00
27蔺杰18,000.00
合计144,351.54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镜康).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