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浙0822破2号——常山凯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浙0822破2号——常山凯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6 公 开 人:浙江中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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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2025年3月10日,常山县人民法院以(2025)浙08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山凯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晶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年3月18日,以(2025)浙0822破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中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山凯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现确认职工债权31人,债权金额总计736116.04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6月12日17时止。

       特别提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异议成立,予以更正;异议不成立,或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依法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常山凯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材料1:职工债权公示表1;

          2、材料2:职工债权公示表2。

     

附件

材料2:职工债权公示表2.docx 下载
材料1:职工债权公示表1.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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