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

公开时间:2023-11-27 公 开 人: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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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报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于2023112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对《破产财产处置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因《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未通过,20231121日管理人调整《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后再次向各债权人邮寄会议资料,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该方案以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形式进行审议表决,不再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

现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调整后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相关表决过程及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债权金额

债权申报情况:截至20231127日,共有61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2,540,673,049.35元;其中申报的建设工程款优先的债权3家,申报金额为439,539,682.65元;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有1家,申报金额为323,328,489.12元;申报的税务债权有1家,申报金额为10,010.65元;申报的普通债权有56家,申报金额为1,777,794,866.93元。

已裁定确认债权:据(2018)苏05089号之三、(2018)苏05089号之十和(2018)苏05089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定债权人49家,不予认定债权人12家,裁定确认总债权合计1,043,281,582.75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债权人3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金额为154,929,047.27元;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债权人1家,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债权金额为312,975,409.62元;张小明等19名员工职工债权金额为1,033,381.38元;税收债权人1家,税务债权金额为10,010.65元;普通债权人48家(含申报建设工程优先债权和对特定财享有优先权的4家债权部分确认普通债权的),普通债权金额为574,333,733.83元;总认定金额(含职工债权)为1,043,281,582.75元,不予认定债权金额为1,498,424,847.98元。

截至202311271600分,本次会议应参与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48名,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为729,272,791.75元。实际收回票数14张,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为196,963,463.3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7.01%

二、表决经过

本次表决采用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形式提请各债权人对本方案进行表决,管理人事先向各债权人邮寄了纸质版材料及表决票,管理人不再另行召开现场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通过通信、传真、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非现场表决。表决权人需确保表决票在2023112716:00前送达管理人。未投票或者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表决。债权人的表决票,不仅代表了债权人的人数,还代表了该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及表决权份额。

表决意见未在表决截止时间后到达的,则视为其未表决。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统计邀请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过程。

三、表决统计结果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共收回表决票14张,赞成票数为2张,赞成票数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为141,587,380.82元;反对票数为12张,弃权票0张。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4.29%;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9.41%

表决结果:不通过

四、表决结果的公示

现管理人对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的形式向各债权人进行告知,并以书面方式向债权人送达。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时间视为债权人收到表决结果通知的时间。

特此通报!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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