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权通知书

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权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01 公 开 人: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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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权通知书

 

福建金锋房地产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30 日作出(2024)闽09破申2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大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福建子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启华。2025 221日,大新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2025530日,经书面表决通过《提请债权人审议是否同意变更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

经查,大新公司持有福建金锋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金锋房地产公司”)40%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提请债权人审议是否同意变更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管理人将依法在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处置大新公司持有的金锋房地公司股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大新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即人民币12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贵方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现通知贵方:

1.管理人将在淘宝司法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标的股权,首次开拍时间:20257810时至20257910时止延时除外)。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73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作为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活动的,亦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3.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股权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各股东自本书面通知公告之日起满五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其余情况详询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一号中融誉府2905室福建子泰律师事务所,电话:13950583808

特此通知

 

福安市大新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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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商贸公司破产拍卖优先权行权通知(各股东)2025.6.1.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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