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法院:(2025)浙0122破19号——桐庐县顺创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桐庐县人民法院:(2025)浙0122破19号——桐庐县顺创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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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30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桐庐法院”)裁定受理桐庐县顺创物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13日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顺创公司后,即开展职工债权情况的调查,管理人调查结论为:顺创公司无职工债权。

      现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浙江法院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如有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由管理人进行核查。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具体公示内容可详见附件。





附件

顺创6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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