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河南省永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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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5)豫0191破7号

     本院根据张华的申请,于2025年3月31日裁定受理河南省永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实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指定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永和实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20日之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永和国际广场18层C区1804-1,联系人:谷盼旭,联系电话:15660121037,邮箱:9298492750qq.c0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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