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8 公 开 人: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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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6日(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处置单位: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财产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瑕疵说明:根据管理人抽检情况,拍卖标的物主要为实物资产,包含化妆品生产设备,包含水乳转盘机、立式半自动灌装机、模块式空调机组等,所有设备均未进行现场测试,能否使用情况未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物使用、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管理人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所拍卖的物品的真伪、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功效、简介的真实性及标的物瑕疵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外观、功效、专利、商标、有效期限、内在质量等现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管理人提供的照片、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数量、保质期等数据可能存在差错,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不作为本次拍卖成交后交付的依据,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进行交接,不再清点数量。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最晚需要在2025年7月10日前将上述标的物搬离现场,逾期未办理产生的厂房占用使用费由买手人自行承担。装卸、搬运、运输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拆装过程中不得损坏除周围建筑物及相关设施,不得拆除厂区地下电缆、不得开凿厂区墙面和地面,设备搬运后厂区现场废弃物由买受人清理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造成损坏,须按评估价值赔偿。拆装、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在搬离现场前还需要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清退保证金30000元,如买受人未将标的物搬离现场并确保无遗留纸箱、垃圾等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清退保证金。

8.本次拍卖涉及室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买受人应当将相关混凝土固定建筑拆除清理并完成回填。买受人如与厂区所有人自行达成处理意见的,由买受人自行沟通,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买人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物概况

拍卖标的: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凤龙路179号厂区内所有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实物资产。

起拍价:801409元,保证金:40071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

拍品存放于桐庐县经济开发区凤龙路179号园区内生产车间厂房1-3楼、办公楼一楼内的所有实物资产、室外污水处理系统,本次拍卖为整体打包拍卖,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生产设备、办公家具、检测设备、化妆品原材料、包材等(部分参见浙正大评字【2025】第036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拍卖标的的主要资产,部分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等物品及废品不在评估清单之内,但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由买手人一并接收并处理。存放于桐庐县经济开发区凤龙路179号园区内生产车间厂房1-3楼、办公楼一楼内的所有实物资产、室外污水处理系统,本次拍卖为整体打包拍卖,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生产设备、办公家具、检测设备、化妆品原材料、包材等(部分参见浙正大评字【2025】第036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拍卖标的的主要资产,部分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等低价值物品及废品不在评估清单之内,但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由买手人一并接收并处理。因法迪卡公司已停产停业,拍卖标的物存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数量或种类缺失、质量不佳等情况。请意向参拍人务必实地考察,以实物为准。本次拍卖起拍价系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以拍品的主要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定价,该起拍价不代表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及法迪卡公司对拍品价值的承诺或建议。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及法迪卡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拍卖文件就本次拍卖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也不能作为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及法迪卡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挂拍的标的物存放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凤龙路179号,主要为实物资产,包含化妆品生产设备,包含水乳转盘机、立式半自动灌装机、模块式空调机组等,未进行检测,现场已无可用电源,无法开机试用。标的物现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3.拍品可能存在数量或种类缺失、质量不佳等情况,标的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具体以现场情况和实际交付情况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异议须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沈律师,15384063942)

三、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为破产财产拍卖,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8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预约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人沈律师,15384063942。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标的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拆装、搬运、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拍卖人无关。

3.如拍品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能否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及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转让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

1、按照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平台发布的“破产软件服务费介绍”,与管理人无关。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拍卖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并以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的相关规则为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前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迎春街支行,账号:384486226502】汇款时备注法迪卡公司拍卖款。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3号楼10层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沈律师,15384063942,需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需在款项付清后3天内接收标的物,相关接收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未接收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场地租赁费,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逾期超过7天未接收的,视为悔拍,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重新拍卖或按照其他方式处理,因悔拍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自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管理人咨询电话:沈律师 1538406394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法迪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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