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法院:(2025)浙0783破7号——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东阳市人民法院:(2025)浙0783破7号——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30 公 开 人:浙江无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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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3日作出(2025)浙078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浙0783破申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无双律师事务所担任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05月29日,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确认职工债权1笔,债权金额为6184.26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06月04日止。

若对《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填写《职工债权异议表》,并于2025年06月04日下午17:00前书面送达管理人,逾期则视为没有异议。(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甘溪东街31号2幢301室,虞律师,电话:15858941104,卢律师,电话:15267058948)管理人针对异议,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东阳市慧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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