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 招募托管运营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开 招募托管运营企业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0 公 开 人: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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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利锋 联系方式: 139438259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1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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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公开

招募托管运营企业的公告

 

          (2025) 海通破告字第1号

各意向托管人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于2024年12月31日被辉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吉林东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鉴于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短时间内无法完结,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债务人继续营业和以招募托管运营企业生产的方式恢复海通药业破产期间生产经营的报告的申请,均得到批准。现为了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确保债务人资产能够保值增值,更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人拟招募海通药业的托管运营企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托管人,由托管人恢复海通药业破产清算期间的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特别说明: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基本信息

(一)企业名称: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省沈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一晟达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220523702228675G 法定代表人:张世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125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0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海通大街1541号海通医药产业园 营业期限:2000年4月30日至2030年4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托管标的物

包括但不限于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生产设备和库存等动产、商标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无形资产,具体以管理人移交为准(运营方在托管期间需向管理人无偿提供办公必要的条件)。

四、费用缴纳

托管方需向管理人缴纳不得低于10万元/月的固定费用,由管理人用于破产清算费用(具体以出价最高者为准),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必须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经营管理海通药业财产的能力、具有制药企业管理经验和生产能力,同时具有完善的销售系统。在接手后必须保持海通药业财产的水电暖供应,负责续聘必要的工作人员以及法院受理破产日到接手期间的人员工资、维持运营的费用等。维持实验室和地下管网的运行,同时需自行筹集资金维持各类证件的续期。待托管方将上述费用确定后,上述费用由管理人视情况作为共益债务借款报人民法院批准。

(三)报名时需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意向金1000万元,成交后作为运营保证金,不成交者无息退还。

(四)在运营期间自负盈亏,在托管合同终止后三日内与管理人交接。托管人在整个托管运营期间直到最终交接完成,不得产生亏损等任何导致海通药业贬损的情形,如果亏损导致海通药业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管理人有权在运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五)在运营期间接受管理人团队的监督。

六、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7日17:00,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到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相应身份证件。携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意向金凭证,密封的报价单。

七、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中关于报价部分需密封签章处理后邮寄到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建业路421号四层吉林东镇律师事务所或者到管理人在海通药业现场办公处报名。

(二)报名或咨询联系人:张利锋,电话:13943825917。

八、选定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辉南县人民法院举行竞谈会,会议以出价最高者成交,只有一人报名的,直接成交。

九、托管合同主要内容 

1.拟与意向承租人签订不定期托管合同,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进度随时解除合同。

 2.托管方式以有利于破产财产将来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合同中包括如下条款:(1)不允许托管人对海通药业的财产进行改造、重大装修;(2)不得对托管期间海通药业的资产的装修、添附等,如有装修、添附等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归海通药业所有;(3)托管人必须在财产变价成交后立即返还管理人或者按照管理人的指示无条件交付买受人;(4)违约责任条款;(5)其他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利益、保障破产程序不受阻碍的条款;(6)保证条款;(7)风险自担条款等。

3.费用缴纳方式为上打网银,按月缴纳,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4.由托管方维持各类公共设施各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化验室及地下各公共管网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托管方全权环保、质量、安全等责任,负责聘任现有经营团队成员并为雇佣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不足部分。负责所有证件、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续期并承担费用。

十、瑕疵披露

经管理人初步了解,破产企业存在欠税的情形,部分许可已经临期,意向承租人必须提前了解各种许可的有效期和各种设备设施的状态,以及涉及经营的其它事宜,以便对竞谈后是否影响恢复经营作出判断。本次托管只以海通药业的现状为准,如因任何事由导致托管人无法运营的,均与管理人无关,由托管人自担风险。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托管人,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意向金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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