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5)浙0603破25号——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25)浙0603破25号——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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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浙 0603 破 25 号

本院根据浙江神话绣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 年5 月27 日 裁定受理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 绍兴天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 公司管理人。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 年8 月 4 日前(含4 日)向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金城大厦13 楼;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人:杜列铭;联系电话:1309569166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 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 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绍兴县翎 淮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绍兴县翎淮纺织 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 年8 月14 日上午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召开方式请电联绍兴县翎淮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 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 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 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 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附件

25破25号之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翎淮纺织品.pdf 下载
25破25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翎淮纺织品.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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