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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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7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1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和解一案,并于2025年5月13日指定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资源,提升企业价值,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遴选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浩腾科技、中安电子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4日;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81804772J;法定代表人:陈丽慧;注册地址: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268号2幢B座;经营状态:存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12532.4258万元,实缴资本12532.4258万元。

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系浩腾科技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963R;法定代表人:何伟丰;近一年实际经营地址: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268号2幢B座;经营状态:存续;经营范围: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电子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缴资本7000万元。

二、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浩腾科技、中安电子提供资料,结合与各项目业务人员核实显示:实际资产主要如下:

(一)无形资产:浩腾科技与中安电子合计拥有商标:14项;专利:79项;软件著作权:93项;中安电子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信等级证书”等资质证书。

(二)应收账款:浩腾科技的账面应收账款:65,014,522.67元,中安电子的账面应收账款:238,362,654.86元,合计应收账款:303,377,177.5元。除此之外,浩腾科技、中安电子已质押的应收款:44,039,857.27元。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破产管理人进一步了解情况。破产管理人披露的资产现状仅基于现阶段已有材料梳理所得的结果,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公司优势

浩腾科技于2015年9月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发行股票,2022年4月调入新三板创新层(原新三板股票代码:833827),是我国公众安全领域“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核心技术的开发者及产业化的推动者之一;是一家专注于公共安全防范、智慧交通、智慧光能路灯、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浙江省地方标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等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浩腾科技拥有多项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相继研发了“在线式智能补光装置”“物联网智能感知综合平台”“交通智能视频分析综合管理平台”等多个明星产品,在业界屡获殊荣。并与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高端储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了联合实验室。

特别说明:浩腾科技将以基于新能源技术的智慧物联网光能路灯项目作为将来继续经营的主要业务。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版)》的正式发布,浩腾科技充分利用持有的知识产权推出智慧物联网光能路灯项目,完全符合国家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文件对产品的要求。同时,该项目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不仅结合了市电和太阳能供电的双重优势,具备高光效LED灯具的卓越性能,而且搭载了智能物联网模块为用户提供统一管理后台,能够高效实现简单运营,为城市照明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并且该项目市场广阔,浩腾科技已初步取得市场成果。该项目能够广泛应用于城市主要道路、城市背街小巷、社区内部道路、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城市传统路灯升级改造等场景,目前浩腾科技与某上市公司深度绑定合作,已成功完成部分区域的市场推广及落地工作,具备发展潜力。

第二部分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破产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资方式(产业投资、财务投资等)并参与报名。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招募情况、与报名的投资人磋商情况、破产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债权人代表的意见,综合考量后确定投资人。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破产管理人在阶段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浩腾科技、中安电子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破产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浩腾科技、中安电子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破产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或报名并交纳意向保证金【贰拾万】元。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破产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独立判断、调查,并决策,参与报名即视为同意按浩腾科技、中安电子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破产管理人。

二、报名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意向投资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产业投资(或/和)财务投资等投资方式参与报名。

2.意向产业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金融许可资质的机构不受该限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如若意向产业投资:行业背景与浩腾科技、中安电子的主营业务相契合或具有一定互补性,或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维持现有经营业务性质不发生实质性改变为优。

4.意向财务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如若意向财务投资:本案拟在人民币3000万元范围内招募共益债,共益债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最终招募由破产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报名情况和债务人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6.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7.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二)提交报名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预招募公告的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人报名表》《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及资信证明、投资预案等相关资料。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17时止。

联系电话:谢律师:13325716519

注意事项:破产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因素而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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