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丰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宏丰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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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丰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年4月23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裁定对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宏丰家居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系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欠付宏丰系公司118位职工薪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7,503,120.46元(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2025年6月3日止)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经复核后不予更正的,若职工仍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宏丰家居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职工债权附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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