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0破41号——杭州娱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5)浙0110破41号——杭州娱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1次
  • 打印

杭州娱界文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娱界公司破管字第3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徐洪博的申请于2025年5月7日出具(2025)浙0110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娱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5月9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浙0110破4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娱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通过向原公司住址张贴公告,向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仲裁文书,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取相关材料等工作,管理人根据娱界公司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明细表、仲裁调解书、判决书等现有证据材料,经管理人调查,娱界公司尚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35,000.53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

现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娱界公司12名人员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6月23日止。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娱界公司职工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附有关证据资料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或未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示。

杭州娱界文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杭州娱界文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管理人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剧院路宏程国际大厦29层,电话18042323945(吴律师)。

附件

娱界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xlsx 下载
【娱界公司】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