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法院:(2025)浙0681破40号——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5)浙0681破40号——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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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根据李科军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裁定受理其对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 年 7 月 27 日(含 27 日)前,向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申报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 588 号五洲大厦 5 楼;邮政编码:312300;联系人:何建平、黄佳佳;联系电话:13588529878、1865753977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诸暨市长荣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本院定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院地址:诸暨市东旺路 77 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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