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1破36号——陈怡

瑞安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1破36号——陈怡

公开时间:2025-06-27 公 开 人: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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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浙 0381 破 36 号

   本院根据陈怡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3 日裁定受理陈怡个 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指定瑞安融信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陈怡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管理人。陈 怡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前向陈怡管理人瑞安融信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南方大厦 14 楼 瑞 安 融 信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联 系 人 : 吴 双 节 (15088933962)、郑丽艳(18958798388)]申报债权。本院 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陈怡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 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 费行为。 本院定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在瑞安市人民法 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陈怡必须参加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 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 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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