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2025)浙1004破104号——张春宝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2025)浙1004破104号——张春宝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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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债务人张春宝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裁定受理

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指定浙江海贸

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张春宝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7 月 8 日前,

向张春宝管理人(通迅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 379 号

赤龙大楼 3 楼;联系电话:15157690872;联系人:余礼良)申报

债权。

本院定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 分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

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

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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