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1破130号——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1破130号——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0次
  • 打印

遗失作废声明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浙01破13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管理人。

因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税盘、发票等全部遗失,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顺利完成,防止出现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遗失并作废 。

特此声明。

浙江三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3日

附件

三琦遗失公告.docx 下载
三琦遗失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