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0603破36号之二《通知书》

(2025)浙0603破36号之二《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50次
  • 打印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2025)浙0603破36号之二

绍兴奥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本院根据绍兴市星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奥恒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二○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