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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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申请,于2025年1月6日裁定受理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泰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参与此后的墨泰公司重整。现就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次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2、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对管理人的约束效力。

   3、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墨泰公司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为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应当对尽职调查中所知悉的墨泰公司信息保密。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墨泰公司相关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5、墨泰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本次招募公告系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招募公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者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活动,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墨泰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112686029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骆家山88-1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1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辉

   公司经营期限:2014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普通砂浆,特种砂浆(生产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八角亭骆家山矿区);批发、零售:普通砂浆,特种砂浆,建筑材料,自动化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预拌干混砂浆生产技术的技术开发,机制砂生产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专业机械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墨泰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

   三、纳入重整范围的墨泰公司资产情况

(一)机动车

1、浙AS75V6金杯牌轻型封闭货车。

使用性质:非运营;品牌型号:金杯牌SY5020XXY-C4SBW;车辆识别代号:LSYKFAAK8JG212716;发动机号码:A03770;总质量:1860kg;注册日期:2018年3月29日;车身颜色:棕色;燃料种类:汽油;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经现场勘察,该车整体车况较差,车身外观较差,车身周围有不同程度的刮擦、锈迹,另车尾存在轻微碰撞变形。驾驶室内设备完整,整洁度较差,表显里程139010公里,经测试车辆可正常启动。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查询信息,该车辆处于查封状态,无违法未处理(违章)情况,保险终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车辆强制报废期止至2033年3月29日。

2、浙A7U1F6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

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江铃牌JX6490T-L5;车辆识别代号:LEFCMCCB4LT113146;发动机号:LB145867总质量:3510kg;注册日期:2021年1月4日;车身颜色:白色;燃油种类:柴油;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经现场勘察,该车整体车况较好,车身侧面有轻微磨损,有部分掉漆,车身尾部与车轮轮毂存在较多锈迹。驾驶室内设备完整,整洁度一般,内饰保养一般,表显里程约79026公里,经测试车辆可正常启动。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查询信息,该车辆处于查封状态,无违法未处理(违章)情况,保险终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车辆强制报废期止至2099年12月31日。

3、浙AZ8F59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

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五菱牌LZW6448EAV6;车辆识别代号:LZWADAGA9LC850173;发动机号:1CL82110462;总质量:1850kg;注册日期:2021年1月7日;车身颜色:白色;燃油种类:汽油;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经现场勘察,该车整体车况较好,车身侧面有轻微磨损,有部分掉漆,车身尾部与车轮轮毂存在较多锈迹。驾驶室内设备完整,整洁度一般,内饰保养一般,表显里程约83000公里,经测试车辆可正常启动。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查询信息,该车辆处于查封状态,无违法未处理(违章)情况,保险终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车辆强制报废期止至2099年12月31日。

4、浙A5L150中联牌重型罐式货车。

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中联牌ZLJ5252GFLE;车辆识别代号:LGAX4C446E8020437;发动机号:78010558;总质量:25000kg;注册日期:2016年10月11日;车身颜色:白色;燃油种类:柴油;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经现场勘察,该车整体车况一般,车身侧面有轻微磨损,有部分掉漆,车身尾部与车轮轮毂存在较多锈迹。驾驶室内设备完整,整洁度一般,内饰保养一般。根据陈述该车已接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15年强制报废期限,且存在明显损耗,已丧失长途运输功能。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查询信息,该车辆处于查封状态,无违法未处理(违章)情况,保险终止日期2023年9月24日,车辆强制报废期止至2031年10月11日。

(二)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1套中联牌楼站式机制砂生产线、1套干混砂浆生产线、17个干混砂浆移动筒仓等,均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骆家山88-1墨泰公司经营场所内。

(三)办公设备及备品备件

主要为机器设备备件、办公电子设备等,均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骆家山88-1墨泰公司经营场所内。

(四)商标、专利

1、商标情况如下表(商标图片详见附件,状态查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此后状态可能发生变化,请意向投资人决定投资前再行查询):

序号商标注册号国际分类申请日期状态
147073969192020年06月08日注册商标
247072425352020年06月08日注册商标
347059299412020年06月08日注册商标
447057808372020年06月08日注册商标
525857436412017年08月14日注册商标
625853301372017年08月14日注册商标
725852483352017年08月14日注册商标
825845862192017年08月14日注册商标
917431386412015年07月15日注册商标
1017431385372015年07月15日注册商标
1117431384352015年07月15日注册商标
1217431383192015年07月15日注册商标
1317431382192015年07月15日注册商标

2、专利情况如下表(状态查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此后状态可能发生变化,请意向投资人决定投资前再行查询):

序号申请号发明名称状态
1CN202222395827.X一种输送皮带用封闭平铺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2CN201920525021.3一种有自动减压装置的气力输送压力仓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3CN201810044866.0一种高粘结性瓷砖胶撤回专利申请
4CN202110543211.X一种动态调整机制砂级配的干混砂浆生产方法驳回失效
5CN202222395405.2一种混凝土修补砂浆应用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6CN202222395403.3一种转轴带除尘功能的破碎机内叶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7CN201621412847.1一种运输皮带机的防雨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8CN201721622944.8一种摊平给料机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9CN201721623539.8一种收尘器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10CN201621415919.8一种砂浆输送管辅助支架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11CN202121068212.5一种自动化干混砂浆质量检测设备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12CN201821294807.0一种带缓冲结构的物料溜管专利有效,等年费滞纳金
13CN201920525024.7一种干混砂浆罐搅拌机进料及加水系统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14CN202010769712.5一种可气力输送的砌筑砂浆驳回失效
15CN202120529942.4一种干混楼概率筛收尘处理用除尘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16CN202020941810.8一种防堵干混砂浆存储装置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17CN201621412463.X一种筒仓料位检测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18CN201621412841.4一种带取样装置的储料罐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19CN201621415951.6一种用于砂浆车的砂浆回收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20CN202020940745.7一种干混砂浆喷涂装置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21CN201811650628.0一种可气力输送的砂浆驳回失效
22CN202010786344.5一种机制砂基快速凝结地秤砂浆驳回失效
23CN202110543189.9一种干混砂浆机制砂级配自动监测系统驳回等复审请求
24CN202222395439.1一种干混砂浆堆积密度检测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25CN201911338924.1一种适应多种砌材的砌筑砂浆驳回失效
26CN201711379098.6一种用于机械化施工的界面剂驳回失效
27CN201920525139.6一种干混砂浆气力输送管固定装置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28CN201711378089.5一种三合一干混砂浆驳回失效
29CN201911341771.6一种机制砂基保温砂浆驳回失效
30CN201920525078.3一种砂浆罐搅拌除尘系统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31CN202222395817.6一种带有感应装置的干混砂浆下料筒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2CN201621415624.0一种干混砂浆罐车进料过滤装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3CN201710218271.8一种机喷干混抹灰砂浆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34CN201621414139.1一种充筋条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5CN201621412451.7一种带取样装置的砂浆车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6CN201821292763.8一种冲击式破碎机内叶轮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7CN202021365505.5一种气力输送装置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38CN201820078557.0一种实验室用混合机入料斗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39CN202020428557.6一种混合机刀臂安装座保护装置和采用该装置的混合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40CN201911339034.2一种快速凝结自流平砂浆驳回失效
41CN201811650614.9一种高流动度地坪砂浆驳回失效
42CN201930123482.3包装袋(干混砂浆)未缴年费终止失效
43CN202010015958.3一种石灰石粉制防水腻子粉驳回失效

(五)长期股权投资

墨泰公司持有对杭州墨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墨泰新材料公司”)99.00%比例的股权。根据管理人了解,墨泰新材料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截止破产受理日,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六)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骆家山,共1幢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结构;房屋结构质量一般,地面、墙面、门窗保养维护一般。该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亦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根据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书显示,前述第(一)至(六)项资产评估总价值为4,634,901.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23日,各资产具体评估价值可向管理人查阅)。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投资前对各类资产的现状、权属状态等进行全面了解,进而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资。

除前述资产外,墨泰公司的其他诸如应收款等债权性资产、其他财产权益等均不纳入重整范围。对于不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除管理人另作说明或者约定外,投资人及/或重整后的墨泰公司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当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3、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在合理时间支付重整资金,并有充足资金支持墨泰公司重整后的正常经营活动;

   4、向管理人提交的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5、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投资人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亦应当满足该等条件;该等条件是否存在、具体为何,需投资人自行了解。如因政府等相关部门有特别要求但投资人未了解到且不符合该等条件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招募流程

   1、材料领取或邮寄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领取或者由管理人邮寄参选文件。

   领取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工作日的9:00-17:00

   领取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层,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史律师,电话:13738148809;张律师,电话:13738159611

   领取材料时或者管理人邮寄参选文件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主体身份信息:

A:意向投资人是企业法人的,提供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B: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接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受托人不得超过2人,如超过2人的,视为委托无效。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注意:以上材料需按格式填写。企业法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签字捺印。

   2、开展尽职调查

   领取材料后可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墨泰公司的相关情况,管理人可提供必要的便利,管理人提供必要便利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7:00。

   3、支付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需于2025年7月31日12:00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301041060004011601

开户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4、提交报名材料

   除领取报名材料或者管理人邮寄前已经提交的材料外,意向投资人需于2025年7月31日15:00前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及承诺函(管理人处领取或者邮寄);

   (2)意向投资人简介(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投资优势、管理能力、经营能力、资金来源等);

   (3)送达地址确认书(管理人处领取或者邮寄);

   (4)银行账户确认书(管理人处领取或者邮寄);

   (5)保证金支付凭证;

   (6)报价函(管理人处领取或者邮寄)。

   *注意:1、以上从管理人处领取的材料需按照书面格式填写及加盖印章,其他自行准备的材料亦需加盖印章(自然人投资人需签字捺印);2、以上材料请按照(1)-(6)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投资人需在骑缝处签字捺印);3、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墨泰报名材料”(如:XX公司墨泰报名材料);4、以上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填写或者逾期提交(采取邮寄方式的,以管理人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的,视为未报名;5、管理人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层,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史律师13738148809,张律师13738159611。

   5、投资人遴选及确定

   管理人将集中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拆封并确定最终投资人,具体如下:

   (1)时间:管理人另行通知。

   (2)地点:管理人另行通知。

   (3)意向投资人本人、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出席遴选现场,未出席的不影响遴选。出席人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司公章。每家意向投资人的出席人数不得超过2人。

(4)现场开标以明确所有意向投资人报价函中的最高价,并以最高价为基础,由各意向投资人进行现场竞价,竞价时的出价需为2万元的整数倍,最终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投资人;未出席遴选现场的投资人视为放弃竞价。

(5)如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符合条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确定为投资人,其报价函中的报价为其提供的偿债资金。

(6)确定投资人后,现场签署投资协议。但是投资协议的签署不代表本次投资或者重整的必然成功。

   六、保证金及没收

   1、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此后的重整资金。对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提供的《银行账户确认书》记载的账户信息退还,该退还的金额不计利息。

   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意向投资人不履行承诺的;

   (2)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的(该投资协议的文本内容以意向投资人于管理人处领取或者邮寄的协议内容为准);

   (3)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或者隐瞒的。

  七、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的重整范围已经在第三条进行了明确,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投资方案。但需要提醒的是,投资人资格一旦确认,不得再以其方案无法实施为由拒绝履行投资人的相关义务。

  八、瑕疵及风险披露

1、墨泰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经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司法机关外,其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也可能因墨泰公司未能及时偿债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违法情形而对墨泰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受此影响,墨泰公司将在信用修复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这些问题涉及政府、法院诸多部门,且存在较多的法律、法规、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投资目的落空,管理人对此不作承诺,亦不构成管理人或者墨泰公司违约。

   2、由于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方案的通过、股权的交割、经营权的交割等时间均具有不确定性,管理人对各时间节点无法预测,且不作承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如果重整方案未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未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已经签署的协议予以终止,投资人支付的款项无息退回,且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墨泰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等情形的,管理人追收的资本金不纳入重整资产范围,该部分出资款将作为墨泰公司破产财产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权。

   4、墨泰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未调查到墨泰公司存在继续履行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墨泰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投资人可能需要承担因该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5、依据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本案中,前述所称“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系指未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申报的债权,意即债权人在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之后(包括提交重整计划当天)才申报债权的,该部分债权将由重整后的新公司依法处理,管理人将对该部分债权不予处理。意向投资人应当注意到该法律风险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6、墨泰公司名下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债权性权益均不在本次重整范围,管理人将根据债权的真实性、证据情况、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被执行情况、催收成本等进行综合研判,对于认为需要催收的,如催收过程中需要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新公司配合的,投资人及新公司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对于认为不需要催收以及催收后无法收回的,该等债权由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新公司自行处置。

7、经管理人调查,墨泰公司经营所占用的土地均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且存在欠付租金的情况。对于破产受理前欠付的租金,其性质为破产债权,由管理人按照破产债权依法进行统一清偿;对于破产受理后产生的租金,其性质为共益债务,其中破产受理日至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日产生的租金仍有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清偿;重整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日的第二日起产生的租金由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新公司承担。

尽管管理人对墨泰公司承租经营场地、房屋建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但是鉴于墨泰公司经营场地相对开放并无明确的界址以及公司原经营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陈述时可能有较强的主观性,管理人的调查可能无法涵盖所有的租赁关系或者占用第三人场地的情形。投资人应当留意此后可能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为经营之目的或者其他考量,重整后的墨泰公司可能需要重新与相关第三人建立租赁关系,该租赁关系能否建立以及相应的对价是否能够负担均由重整后的墨泰公司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8、重整完成后,墨泰公司可能因债务豁免而产生所得并因此产生所得税;此外,还可能因其他不规范经营等原因发生破产受理时未发现的应税情形;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9、鉴于本次投资的标的物为纳入重整范围的墨泰公司资产,资产形态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于有形资产而言,投资人应当前往存放地实地查看该等资产的存放情况、数量情况、保管情况、资产现状、是否影响后续使用等,对于有权属证书的,还应当重点关注权属状态;对于无形资产而言,投资人应重点关注权属状态是否存有瑕疵、是否仍在有效期内等。投资人一旦参与投资的,即视为对前述资产现状的接受,管理人不对该等资产承担任何保证、承诺或者赔偿责任。投资人应当意识到该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10、除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其他任何资产(含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权利权益)均不属于投资人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管理人可以对重整范围外的资产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需要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新公司配合的,投资人及重整后的新公司应当给予配合。

11、即便本次招募完成或者签署了投资协议,也可能因法院未裁定墨泰公司重整或者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或者法院未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未能重整或者重整失败,投资人应当意识到该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12、管理人在交通管理部门调取的车辆信息中,包括了号牌为浙A2L013的机动车,但现场清点时未发现该车辆。据墨泰公司相关人员陈述,该车辆因满足报废条件,已经在破产受理前进行了报废处理,管理人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但至今未能取得该部分资料。因该车辆报废需要处理的后续等事宜,由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墨泰公司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破产受理时,墨泰公司已经处于停止经营状态,为重整后的墨泰公司持续经营之需,投资人可能面临生产资质(许可)的取得、水电气等的取得或者修复(恢复)及其他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条件或者前置事项的满足等,该等条件均需有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墨泰公司自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等也需由投资人或者重整后的墨泰公司承担。

   十、特别说明

   1、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虚假陈述、提供不真实资料、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加报名等有损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且不退还保证金。对于中标后发现意向投资人有前述情形的,管理人在取消其资格后另行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募。

   2、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各项投资资金及投资过程中、投资完成后所产生的及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自行负责消除墨泰公司的失信记录;自行解决墨泰公司必要的审计评估、证照更新、印章刻制、信用修复等工作。管理人仅给予协助和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资人或重整后的新公司承担。

   3、投资人承诺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4、投资人应对尽职调查中知悉的信息、获取的材料、于管理人处领取的材料予以保密。

   

杭州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墨泰-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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