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1破138号——浙江裕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1破138号——浙江裕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2 公 开 人:北京浩天(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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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 01 破 138 号之二

2022 年 9 月 29 日,本院根据债权人余鹏程申请,裁定受理浙江裕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裕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管理人经调查,该公司名下无不动产、机器设备、存货、车辆等财产可供处置和分配,所归集的破产财产已按照裁定确认的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故请求本院终结裕米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裕米公司管理人已将所归集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该公司已无其他财产可供处置和分配,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故管理人提出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之规定,本院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作出如下裁定:终结浙江裕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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