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法院:蓝马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淳安县人民法院:蓝马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21次
  • 打印

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马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郜晗的申请,淳安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6日出具(2024)浙0127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马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5年1月15日出具(2024)浙0127破15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蓝马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从淳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淳安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淳安县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调取的蓝马公司公积金、社会保险、 医保缴纳记录,结合管理人调取的蓝马公司历史交易流水、财务凭证等情况,专项核查蓝马公司的职工债权。根据管理人调取的结果显示,目前蓝马公司公积金、社保、医保均已无在缴人员,均已足额缴纳。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调查确认:截至本公示日,蓝马公司尚欠3名职工债权总额人民币46730.39元,本次职工债权公示日期至2025年8月10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2025年8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管理人复核意见的,可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 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核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4日

附:1、《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董经理19517970545,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路398号山南印5号楼B座4楼。

附:

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单位:元)
序号姓名职工债权金额
1宗耀光14000
2杨岫峰12730.39
3姬生泽20000
总计46730.39


附件

淳安县蓝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用印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