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1 公 开 人: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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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顺发破管发字第14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口中院)于20241223日作出(2024)琼01破申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顺发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630日作出(2025)琼0116号《决定书》,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担任本案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确定顺发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

 

第一部分 招募须知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使投资人了解顺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经营风险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流程、条件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四)意向投资人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相关文件资料。

(五)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

 

第二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1.顺发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马枭涵

注册资本

800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1989314

核准日期

1989314

营业期限

1989314日至2027313

登记机关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珠大厦19C

经营范围

国内沿海、长江及近洋国际航线进出口货物运输,承办船务、货物业务代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信息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中国外运湖北有限公司

50%

   400

2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0%

   400

(二)核心资产概况(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顺发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第19C座住宅及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48号新314号的登月大厦A座房产。基本状况如下:

1.龙珠大厦19C

龙珠大厦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52.63,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8825日,房屋建筑结构:框架结构,目前空置未租赁。

周边分布有珠江广场、海口体育馆等休闲购物场所,有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在片区基础设施及各种公共设施较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度较高,商业繁华程度较好。

(注:根据某评估公司在20245对龙珠大厦的估价情况,估价价值约为152.6万元,估价有效期一年。该数据仅做参考,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评估数据以管理人聘请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

2.登月大厦A座房产

登月大厦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 6979.8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00.45,总层数17层。该房产系顺发公司依据《执行裁定书》于2016225日抵债取得,尚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顺发公司取得登月大厦后,已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登月大厦原承租人,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腾退登月大厦房屋,并取得胜诉判决。但执行中登月大厦仅成功腾退2900㎡,剩余面积仍被原承租占用。

2023年,顺发公司承租人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顺发公司将登月大厦(建筑面积:6979.88㎡)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内,按照实际腾退面积比例支付租金。截至目前,登月大厦实际腾退面积2900㎡(1-6层)剩余面积仍被登月大厦原承租户继续占用,尚未完成原承租户的腾退工作。

(注:根据某评估公司在20245对登月大厦的估计情况,估价价值约为4893万元,估价有效期一年,该数据仅做参考,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评估数据以管理人聘请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

除上述核心资产外,顺发公司还有部分办公用品(打印机、沙发、空调)及其他应收款。以上资产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二、债务人负债情况

根据湖北正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报告》(鄂正远审字〔202431号),截至2024331日,顺发公司的负债合计76,651,886.89元。    以上债务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因登月大厦持有期间涉及欠缴税费及滞纳金的情况,本金及滞纳金约926万元,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负债数据未完全包含欠税数据此外,部分债权人还未申报债权,导致债权认定工作尚未完成,债权总金额尚未最终认定完毕,预计将超过专项审计报告的负债清查数据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海口中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同时,意向投资人需充分注意并考虑不确定债务可能导致的风险。

 

第三部分 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及/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投资人确定投资的,需以货币形式支付投资款,不接受实物等其他方式投资。

(五)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第四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91717:30(北京时间),报名期限届满后,无人报名的,管理人申请海口中院许可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前如需咨询请联系周经理,联系方式:135 5424 5816

3.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务必发送至管理人邮箱435993330@qq.com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管理人地址如下:

收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6号宝安江南城营销中心‌‌

收件人:海南顺发管理人;

收件电话:186 8985 3603(李经理)。

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纸质版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并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经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意向投资人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二);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核心优势、资产负债以及无数额较大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有无重大违法行为、有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4)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5)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6)重整初步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对价、投资时间等

(7)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8)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

(9)其他对遴选重整投资人有帮助的文件或者资料。

二)参选保证

1.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缴纳保证金务必备注好公司名称等身份信息,报名资料应附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转账时备注海南顺发意向投资人重整参选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和平支行

账号:1024 1004 00000 173

若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内依照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将自动失去参选资格。此外,所提交的除保密承诺函之外的其他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对顺发公司的后续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此外,参选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提交可行、详细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文件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意向投资人经评审后未获得本案投资人资格的。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意向投资人违反无重大履约能力瑕疵、保密承诺的。

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缴纳偿债资金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

3. 缴纳重整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必须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主体一致,不允许再次变更。

(三)投资人资格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其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其无法补正。如确有客观困难,管理人可根据其书面申请并结合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确认有效报名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如有需要管理人将协助顺发公司予以必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

五)提交详尽的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202510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情况,延长《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时间。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投资。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有权进行讨论研判、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及方案的入选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投资方案。

(六)《重整投资方案》审查

若仅有一名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则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

若有两名及以上通过资格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则管理人将在海口中院的指导、监督下,由管理人组织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成员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由管理人派人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意向投资人及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打分评选,汇总评审委员会全部成员的评分之和作为该报名投资人的总得分,按各报名投资人的总得分高低确定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对于中选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且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充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自动冲抵投资款。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投资协议。若中选意向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直接更换中选意向投资人或开展二次投资意向人招募。而且,如果由此给顺发公司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重整计划草案编制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第五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前应向顺发公司资产/股权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土地、规划等政府部门,对顺发公司的资产/股权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已有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请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自行调查顺发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等)、了解报名资格、招募流程等。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顺发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及瑕疵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招募。

(三)顺发公司的资产状况及其他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及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如有委托的评估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法律责任。

(四)顺发公司负债情况,仅系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审查以及根据账面记载情况列明的审计情况,并非最终确定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负债金额,最终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五)登月大厦存在被原承租人占用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正式投资人应当自行解决登月大厦的腾退,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六)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因破产解除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债权将进一步降低债权清偿率,加之顺发公司并无除租金以外的其他收入,但现阶段仍需支付在岗职工的社保、工资及资产税费,故管理人未解除顺发公司与承租方于2023年签署的《租赁合同》,正式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有关风险。

(七)登月大厦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管理人前往登月大厦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需按照土地评估价值的50%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人不负责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事宜,对于能否变更也不做承诺,正式投资人需要自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等均由正式投资人自行承担。

(八)无论重整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也无论系何种原因导致重整不成功或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次重整招募期限内无重整投资人进行报名,或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或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报告海口中院许可后,进行二次招募,并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仅为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初步介绍,不构成投资要约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顺发公司的实际情况,自主判断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决策后果。

(十一)本次招募过程中涉及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编制、谈判签约等环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十二)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严格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若出现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缴纳的保证金将按照约定处理。

(十三)因破产重整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十四)本次招募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海南顺发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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