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受理裁定书-(2025)浙03破申59号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受理裁定书-(2025)浙03破申59号

公开时间:2025-08-04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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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晟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根据青岛晟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3日裁定受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案号(2025)浙03破申59号,现予以公告,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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