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13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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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20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江洋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兴金属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2026年4月28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指定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为洋兴金属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洋兴金属公司的债权人于指定清算组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17时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洋兴金属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洋兴金属公司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洋兴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或者为他人提供、复制)公司的账册、文书、资料及其他文件;不得擅自使用各类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公司财产;上述相关人员应当保管好公司印章、财产和账册、文书,并按要求向清算组进行移交,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夏志颖 19906100033     

联系人:蒋婧萱 13033591267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城市客厅金汇大厦四楼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镇江洋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债权申报资料(洋兴金属.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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