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7 公 开 人: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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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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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0年3月27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德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管理人定于2026年4月13日10时在“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泉德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将于近期通过短信方式向债权人发送参会的账号和密码,请各位债权人查收并及时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具体参会方式:电脑端登录https://ept.jiulaw.cn;手机端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电话:19997180840,微信同步。

管理人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326号修正服务外包大厦17A03室。

 

 

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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