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5)浙0402破24号——嘉兴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5)浙0402破24号——嘉兴建兴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1 公 开 人: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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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嘉兴建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作出(2025)浙0402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嘉兴建兴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浙0402破2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担任嘉兴建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履行职责。

本案在接管时,管理人接管到了债务人的人事档案。经审查核实,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进行公示。

据此,确认截止到2025年8月18日,债务人职工债权共4笔,总额为人民币306944.6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9月2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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