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6强清3号——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6强清3号——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9-02 公 开 人: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浏览次数:1097次
  • 打印

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2025)湘06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广宇鑫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对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2025)湘06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清算组。

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及有无财产担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经营管理相关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重要文件资料等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清算组联系人及电话:王苓燕17608498621,石鉴平13687301167。

清算组办公地址:岳阳市花板桥佳汇华庭2栋3楼西单元。

特此公告!

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0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梁强清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