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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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 年 5 月 8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杭州中院”)作出(2025)浙01破申55号决定书,决定对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远洋公司” 或 “公司” 或 “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同时作出(2025)浙01破申5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远洋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 “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杭州远洋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现临时管理人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希俊,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2号111室。公司注册资本为13259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公司主营业务为在杭政储出[2007]73号B-04、B-05地块上进行办公兼容商业金融用房、B-06地块上进行商业与文化娱乐用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经营管理;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务咨询;住宿、餐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美容美发,健身服务;批发、零售:工艺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百货、玩具、化妆品、珠宝、针织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食品经营;棋牌、游泳池、公共浴室(含桑拿)、非医疗性按摩;KTV;演出场所经营。(国家禁止的、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实际主要业务为运营“远洋·乐堤港”商业综合体及“杭州远洋凯宾斯基酒店”。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杭州远洋公司的预重整和后续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源及或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有效整合商场、酒店行业资源,提升整体业态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杭州远洋公司的转型升级,最终将其打造为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如杭州远洋公司顺利被法院受理重整)。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2、经过本次公开招募确定的投资人,若在本次招募期间或招募结束后杭州远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经临时管理人确认后,则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经临时管理人认可的投资方案等所有相关文件,在杭州远洋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3、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延长、中止、修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临时管理人有权补充制定或发布招募相关文件。

4、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和招募确定的投资人,同样适用于杭州远洋公司被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和解时的情形。

5、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杭州远洋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能够在综合商场、酒店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优质资源,且符合属地政府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人需提交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需承诺妥善解决公司现有债务问题,保障商场、酒店的持续稳定经营,债务化解方案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获得主要债权人支持或临时管理人认可。

4、意向投资人正式报名参与重整的,需缴纳报名保证金1亿元。

5、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尽调的,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尽调申请,签订《保密承诺函》,并提交其具备与本次重整标的资产规模相当的投资实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最近三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等。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材料并经临时管理人审核认可后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进行并不得影响杭州远洋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商场酒店的稳定及形象。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提交至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盖章扫描版至指定电子邮箱:ZJTZ2023@126.com。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丽水路50号远洋乐堤港负一层远洋商业办公室

(2)联系人:祝律师,联系电话:13376836112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确认函:明确参与杭州远洋公司(预)重整的意愿以及承诺重整对价不低于杭州远洋公司资产评估价值。

(2)重整投资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及承诺对外承担共同责任等。

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③债权调整分类及清偿方案,其中:如对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方式涉及非现金方式清偿的(如债转股等),则需要获得主要债权人的同意;对于债权金额30万元以下的部分,全额现金清偿。

④商场、酒店持续稳定经营方案(债务人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⑤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方案。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成立未满三年的,则为成立至今所有)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投资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缴纳凭证。

(5)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临时管理人领取《重整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函》等范本。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接收后亦可不予认可。

(三)资格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通过初步筛选后,临时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报名主体、报名条件、报名材料要求等的意向投资人,进入下一步的遴选环节;对于不符合报名主体、报名条件、报名材料要求等的意向投资人,不再进入下一步的遴选环节。

(四)遴选投资人

报名期限届满后,对于符合进入遴选环节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磋商、谈判或竞价等方式进行遴选。经遴选,得到临时管理人认可的意向投资人,可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经遴选,临时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意向投资人,不再进入下一步招募程序。

对于经遴选,得到临时管理人认可的意向投资人应与临时管理人及或杭州远洋公司签订和确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五)保证金的支付与处理

       1、保证金的支付

        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应支付至临时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户号码:356830100100002579
        开户行:兴业银行杭州城北支行

杭州远洋公司主要债权人自荐或推荐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同意以其在杭州远洋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清偿款作为担保的,经临时管理人确认后,可以按预计清偿款等额冲抵保证金,保证金不足部分,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及时支付。

2、保证金的转化与退还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告知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不得主张资金占用费或损失);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价款。

特此公告。

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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