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拍辅机构的公告

关于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拍辅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07 公 开 人: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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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拍辅机构的公告

2024年4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2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天和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未名”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2024)京01破19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北大未名的管理人。

为在破产程序中顺利开展对北大未名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并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许可后,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并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大未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897873K;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爱华;注册资本:5437.14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2-10-19;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股东: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企业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拟拍卖资产的范围

北大未名拍卖资产的范围主要是名下股权、股票及实物资产等,最终以管理人所出具材料为准。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决定和调整总体和/或每次拍卖资产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三、服务要求

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北京未名资产情况,对现有资产进行辅助处置:

1.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整理核对,对资产相关情况摸底调查;

2.制定拟处置资产的网络拍卖公告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视频、照片、VR、成交文件等,上述资料完成并经管理人审定后在公开网拍平台发布;

3.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介、展示拟处置的资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标的物,张贴公告等,并及时告知管理人相关竞买人意向情况;

4.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指令、要求草拟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及风险揭示对标的物已知现有及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5.为拟处置资产的变现提供线上、线下辅助服务。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和图片资料的输入、上传。线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推介,咨询人员的登记,引领客户查看标的,指导竞买人参与竞买;

6. 协助管理人资料整理、录入公告、上传视频照片、组织签约、编写成交确认书、成交后的交接手续、价款结算等;

7.其他与财产变价、拍卖相关的服务。


四、资格要求

1.参与竞选机构系合法注册成立的,且核准的经营有能够对应承揽工作需要的相应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参与竞选机构近三年来,未受到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司法、行业监管机构)所给予的处分、处罚;

3. 竞选机构自查并确认与北大未名及管理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不存在利益冲突,且竞选时需就此向管理人出具保证书。


五、服务期限与质量

1.服务期限:至管理人终止履行职务之日。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


六、提交的材料

(一)竞标文件的形式

1.竞标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竞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应加盖竞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竞标文件一式二份,并向管理人公布邮箱发送加盖印章的文件扫描件;

3.竞标文件的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竞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拍卖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组织的实施方案;

4.载明服务报价及收取方式的报价函;

5.单位简介及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资料;

6.其它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七、服务要求

1.被选定后,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如发生二拍、三拍,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直至拍卖成交;

3.拍卖机构须提供有关资产拍卖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拍卖机构须接受竞买人的咨询;

5.拍卖机构须及时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须知、组织拍卖组织成交签约、办理价款结算,及完成成交后的相关文书及手续办理等全部事项。

八、选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管理人将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综合考虑服务方案、报价、拍卖资质、以往业绩、项目了解程度及支付条件、工作时限等方面的因素综合审查后,择优选聘拍辅机构;如只有一家报名,经评选认可后可直接作为中选机构;同时报北京一中院备案。如因案件特殊原因,不进行辅助拍卖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律师 13311276788 黄律师 13601315459

邮箱:zhuyuhuo@splf.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10号长安大厦三层

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7点前

九、费用支付

1.破产财产成交后,由买受人向辅拍机构支付辅拍服务费,辅拍机构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辅拍机构服务的报价均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本次辅助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也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十、特别说明

1.管理人将根据综合评判结果拟定适合本案的机构。辅拍机构选定后由管理人与辅拍机构签订合同;

2.拍卖工作开展过程中,辅拍机构如以任何理由或附加任何条件、或没有任何理由,而不能按要求进行并完成全部或部分辅拍工作的,即视为严重违约,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有权直接替换由备选机构继续开展辅拍工作;

3.备选机构仍无法在现状资料、现有条件下,并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完成辅拍工作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与备选机构间的委托合同,有权根据需要重新选取辅拍机构;

4.管理人在前述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保留依法追究拍辅机构责任的权利;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大未名管理人所有;

6.本次选聘活动接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监督,结果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特此公告。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附件

关于公开选聘拍辅机构的公告定稿(北大未名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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