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六项商标及一项域名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六项商标及一项域名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3 公 开 人: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32次
  • 打印

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9日10时至2025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障碍(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补办相关证书或其他资料等)由竞买人自行解决、自担风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调查、核实,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任何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负。本次拍卖不提供发票。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移交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站信息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所披露信息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核实、并承担风险。

5、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

(一)商标

编号商标申请/注册号申请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国际分类
1详见附件347067122018-11-152029-08-0635
2详见附件347056452018-11-152029-08-0635
3详见附件347025982018-11-152029-08-1335
4详见附件346977212018-11-152029-08-0635
5详见附件346920062018-11-152029-08-0635
6详见附件346919702018-11-152029-08-0635

(二)域名

序号网站名称域名备案号备案日期
1诺树新蜂nsxfwh.com浙ICP备19005778号-12021-04-01

起拍价:500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5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3396520640)。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鉴于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故不组织实地看样,请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站调查权利情况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拍卖标的物的状态。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9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拍卖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余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过户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年费等全部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3、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4、标的若涉及遗失公告费、补办证书、年费、手续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未明确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或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时间成本问题。

6、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不能提供发票。

十、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拍卖余款、软件服务费等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48层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站登记信息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瑕疵而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在官网查询,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的相应竞价成功材料不等同于《拍卖成交确认书》,仅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不进行公示。

5、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相关证书能否补办等,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396520640(王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571-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杭州诺树新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商标及域名信息.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