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5)浙1002破133号——张鑫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5)浙1002破133号——张鑫

公开时间:2025-10-14 公 开 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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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1002破133号

本院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的申请于2025年10月9日裁定受理张鑫债务清理一案。本院于2025年10月10日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管理人。张鑫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10层A区1002室;邮政编码:318000;联系人:徐玲萍;联系电话:13666841771)。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张鑫的债务人或者财务持有人应当向张鑫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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