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4 公 开 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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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由税款、社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涉农民工工资、职工债权组进行表决,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管理人根据网络表决的投票结果已完成统计工作,现将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税款、社保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共17户,表决同意的共16户,占该组人数比例为94.1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674,707.9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比例为87.82%。该组表决通过。

二、普通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共947户,表决同意的共814户,占该组人数比例为85.9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12,181,164.9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比例为89.87%。该组表决通过。

三、涉农民工工资、职工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共1327户,表决同意的共1148户,占该组人数比例为86.5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6,264,353.1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比例为78.35%。该组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管理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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