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8破33号——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8破33号——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10-27 公 开 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40次
  • 打印

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一)

(2025)慧优破管字第006号

       2025年9月11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0108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明杰、王沫、张文娟、刘梁云凯、余继连对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优公司 ”)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5年9月16日作出(2025)浙0108破申3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慧优公司后,即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杭州市滨江/西湖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西湖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滨江分中心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慧优公司已无在职职工,但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均存在欠款情况。截至报告日,鉴于尚有部分调查资料管理人暂未收到,故管理人将已梳理完毕的欠款情况先行予以公示,欠款情况具体可见附件:职工债权公示表(一)。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之规定,将截至报告日的职工债权调查结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浙江法院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止。如有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由管理人进行核查。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2层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范律师,17816054840。

     特此公示!

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职工债权公示表(一)

序号姓名债权总额(元)确认依据
1张明杰343,702.89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984号仲裁调解书
2张文娟228,202.40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585号仲裁调解书
3刘梁云凯24,930.37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2)3911号仲裁调解书
4余继连138,420.00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62号仲裁调解书
5朱海永181,614.24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985号仲裁调解书
6徐彬71,228.26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2083号仲裁调解书
7徐明强145,722.00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060号仲裁调解书
8余磊145,709.26(2024)浙0108民初768号民事调解书
9彭晓亮171,850.38(2024)浙0108民初12255号民事判决书
10康华敏107,780.25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986号仲裁调解书
11郭屏643,015.31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6660号仲裁裁决书
12职工住房公积金425,100.00结算对账单,欠缴2021年5月至2025年9月的住房公积金
合计2,627,275.36


附件

慧优6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一).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