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1破203号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二)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1破203号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5-11-05 公 开 人: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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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二)

(2024)海硖俏星破管字第19号

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债务人:

截至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2025年2月24日),已调查确认职工债权7户,职工债权金额为315,140.85元,另待定金额155,052.24元。因海硖俏星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职工名册或财务资料,管理人核查职工债权依据不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与主张职工债权的债权人对接,共收到10名债权人补充申报的职工债权,并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对职工债权进行核查,调查确认职工债权金额55,172.00元(详见管理人编制的《职工债权表二》),同时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待定金额进行调查,调查确认金额96342.25元,查明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466,655.12元,具体如下:

职工债权序号债权人申报金额调查确认金额
3何晓婷/96342.25
补1吕志锋705000.000.00
补2田霜257767.250.00
补3孙彩云53213.020.00
补4林小云57838.000.00
补5聂露85426.000.00
补6鲁洁2112.002112.00
补7郑贤龙4320.004320.00
补8陈习武3780.003780.00
补9胡国华360.00360.00
补10李亚博52733.0044600.00
合计151514.25

(需要说明的是,因职工债权分配时需扣除海硖俏星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最终分配金额与认定金额可能存在出入。)

结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公示的职工债权,目前查明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466,655.12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职工债权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联系方式: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B座7楼,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张律师,13486126880),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答复;如不服管理人复核、答复意见的,可在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2025年11月20日)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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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海硖俏星】职工债权公示(二)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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