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6-19 公 开 人: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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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文件


因北京市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京鱼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3)京01破申7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京鱼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2日作出(2023)京01破29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京鱼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京鱼公司股东王万江委托人事经理崔毅垫付职工工资,根据京鱼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及职工说明函件等资料显示,王万江垫付京鱼公司职工工资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7月1日、2019年8月8日,王万江委托崔毅垫付齐三亚职工工资共计39,450元;

二、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王万江委托崔毅垫付齐三亚职工工资共计29,150元;

三、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29日、2019年7月1日,王万江委托崔毅垫付陆永武职工工资共计36,000元;2020年1月24日,王万江自行垫付陆永武职工工资共计20,000元。上述金额共计56,000元;

四、李亚飞出具《领取到工资的情况说明》以及《收条》,声明经双方协商,王万江个人代替京鱼公司一次性垫付其职工工资共计45,000元。

故,王万江共计为京鱼公司垫付职工工资169,600元,在相应职工债权中扣除。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27条的规定,王万江垫付的共计169,600元职工债权,按照王万江的职工债权进行清偿。

 

综合上述情况,截至2024年6月15日,京鱼公司尚欠付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37,991.71元。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本公示文件的公示期为7日,职工自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该书面异议后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

1. 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 管理人联系方式:周彤彤,邮箱:zhoutongtong@zlwd.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工资

1

王万江

184 000.00

2

李亚飞

31 953.23

3

崔毅

59 104.45

4

齐三亚

12 316.65

5

陆永武

29 777.05

6

朱佳林

39 969.73

7

李红苗

26 500.00

8

梁鹏

17 800.00

9

李志超

19 300.00

10

许姣

17 800.00

11

许朝

19 300.00

12

李硕

19 300.00

13

许志鹏

14 800.00

14

刘文君

18 800.00

15

许小燕

14 800.00

16

许连水

17 800.00

17

陈浩

60 303.00

18

张瑜

34 3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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