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法院:(2024)浙1123破4号——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遂昌县人民法院:(2024)浙1123破4号——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11-13 公 开 人: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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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被遂昌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浙农公司管理人。2024年10月25日,浙农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上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4年12月26日,遂昌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3日起开始实施浙农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工作,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债权人的账户。

本案预计分配仅1次,如后续有其他可供债权分配的财产,将依法进行追加分配以完成最后分配工作。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

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3日

附: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管理人联系电话:18157830709)

附件

【浙农】破产财产分配公告及明细.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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