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告

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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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告

20256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作出(2025)鄂01破申35号《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柿子文化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5)鄂01破申3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为了顺利推进柿子文化公司的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柿子文化公司成立于20211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4402KJDSB2021040(自贸区武汉片区),登记机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武汉文旅开发有限公司40%、武汉光谷知识产权联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以及武汉东音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0%。柿子文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建设。

(二)项目总体情况

光谷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光谷知产中心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百川街以南、溪荷路以西、高新四路以北、新荷路以东,20216月柿子文化公司通过摘牌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光谷知产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36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合计863套。其中,住宅4.65万平方米(400套),住宅底商0.46万平方米(74套)、配套商业1.09万平方米(119套),办公9.3万平方米(291套)。光谷知产中心项目规划建设建筑11栋,其中住宅6栋,独立商业3栋,办公楼2栋,车位1500个(人防246个,非人防1254个)。

二、工作内容

本次预重整及重整造价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柿子文化公司开发建设的光谷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心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已完工程量对应的工程造价、工期延误责任、工期延误损失等,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必核要时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包括收集结算资料、按有关合同约定和行业规定编制结算表、建设工程项目价款等。

2.根据预重整、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管理人及法院需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工程相关的债权进行审查;2协助管理人处理与建设方、其他施工方的谈判、参与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审核及答疑;3按照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就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就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进行解释、说明;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需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造价鉴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内从事过3件房地产资产的造价鉴定工作

3.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上述要求由投标机构自行核查并书面承诺。

(二)承诺事项

1.造价鉴定机构应保障充足的现场人员完成本次造价鉴定和其他各项工作,具有履行本案工程造价鉴定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时间要求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将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部分转让与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

2.造价鉴定机构承诺在接受委托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并向管理人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初稿,且根据造价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及时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3.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工程造价鉴定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造价鉴定机构对造价鉴定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造价鉴定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5.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6.对报名材料中的陈述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相应法律后果

7.选定后主动放弃资格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工作安排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四、报名材料

参选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临时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柿子文化公司预重整案工程造价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且造价资质能覆盖工作内容的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承办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案件的业绩证明;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预重整、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分工、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参选机构须提交确定的总价报价,不得基于任何假设条件进行分项报价,亦不得仅提供计价方式而未列明具体金额。本次招募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参选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鉴于预重整程序的特殊性,临时管理人不会预先支付任何费用,造价费用在柿子文化公司具备付款条件时,以其财产支付。

7.参选机构就本公告“报名条件”各类事项作出的承诺书。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

、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有意参选的机构,请于202581817时前将盖章版《工程造价机构遴选公告回执》(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717108163@163.com),并在同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逾期发送回执及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

2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C2804室;

3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 15717108163、林律师 15727061562

评选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进行无记名方式打分,择优确定工程造价机构。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柿子文化公司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参选机构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业务约定书的约束力。

特此公告。

 

附: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告回执

 

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813         

附件

4号公告:武汉柿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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